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湖滨新区环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1125/2024-00026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电子政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湖滨新区 公开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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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新区环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保障政务工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行。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湖滨新区环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hbxq.suqian.gov.cn/)进行发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环安局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80100536;邮编:223800;电子邮箱:hajoffice@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环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对于在我局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等几项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管委会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条,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定期检查信息更新情况,按公开目录指南分类上传各种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另外,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三)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均纳入局内控制体系,实现专人负责,专办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防范风险。充分利用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等平台,规范政府信息的分类、审核和公开,实现集约化采集、规范化登记、制度化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我局负责将把关好的信息交由党政办专人负责信息编辑、上传,网站由党政办负责日常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指定专门负责人,确保信息发布、平台管理、监督舆情得到有效保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不予公开目录,同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及形式有待拓宽等问题。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切实加大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及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环安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涉及信息处理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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