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湖滨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1125/2024-0005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电子政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湖滨新区 公开日期 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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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湖滨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湖滨新区门户网站(http://hbxq.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滨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719室,邮编:223800,电话:0527-848378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滨新区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制度,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聚焦主动公开不断提高公开质效。始终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基调”,对群众聚焦的政府信息热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持续深化市场监督管理、财政资金公开、惠民惠农惠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湖滨新区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5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11条,公示公告15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3条;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51条。

(二)聚焦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办理质量。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结果合法规范。不断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确保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能及时得到解答充分听取区相关部门、单位等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拟定答复意见书。2023年共办理20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上年度结转0件,转下一年度0件,办结率为100%

(三)聚焦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强化管理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各部门制定信息公开计划书,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其他信息均如实及时公开。对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发布指导、规范监督,对信息发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予以纠正并修改到位,切实压实责任,做到渠道畅通、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四)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推进平台建设。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标准化样板,在湖滨新区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标准化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二级栏目。按照市统一部署,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湖滨新区基层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录入,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捷的服务途径。严格按照要求更新2023年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面向村居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组织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启动“政府开放月”系列主题活动,活动主题主要以体验项目审批流程、体验智慧养老为主题,让群众近距离体验各个领域的政务服务,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聚焦公开监督保障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湖滨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管和季度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类问题,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加以整改,有力保障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对照省市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加大对各单位的考核力度,通过技术检测、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各单位高质量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时刻关注群众焦点。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水平有待加强。在重点领域公开中的疫情防控、养老服务、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开质量较高,但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仍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仅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形式,解读功能不丰富。

改进情况:2023年,我区不断加大公开工作力度。一是持续围绕重点领域工作强化主动公开。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全面、规范、高效公开。二是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拓展图表图解、视频动画和简明问答等解读方式,时刻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想问题,不断强化与文件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加大简明问答解读比例,确保社会公众“一图读懂”政策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涉及信息处理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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