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
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铲除中运河入骆马湖湖口处15处鱼塘圩埂6.07km,铲除皂河二站24处鱼塘圩埂3.01km,保留利用圩埂总长约2.81km;骆马湖二线堤防加固临湖侧筑戗台1.98km,戗台采用松木桩对坡脚进行生态护。结合生态岸线设计,临水界面植物措施6.33万㎡,水生植物11.48万㎡,边坡绿化6.27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污废水主要为基坑排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废气包括土方的开挖、填筑、运输和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尾气。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挖泥船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
生态: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活动对陆生生态系统的影响,以及铲圩工程、植物种植等涉水工程施工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工程完成后,骆马湖水域面积增加,湖面连通性改善,配合植物种植措施,将进一步改善工程区域生态环境。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基坑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含油废水在船舶上临时储存,上岸后统一收集,送至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不外排。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2020)后回用于工区绿化或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区和弃土区设置围挡,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洒水抑尘。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管理。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敏感区附近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根据需要在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屏障。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弃土集中堆放于弃土区,及时复耕。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含油抹布及手套、施工废水处理浮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⑤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占地布局和施工时间,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植物措施、底栖修复和人工鱼巢等措施;对野生动物进行驱赶、救护,严禁捕杀,保护鸟类迁徙和正常栖息,避让鱼类繁殖期;开展生态监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淮河流域和区域相关规划。本工程实施后,可进一步恢复骆马湖防洪调蓄能力,改善湖泊水质与水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工程占地及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属短期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缓和控制。
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
联 系 人:张成承
联系电话:0527-80986828
环评单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00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2-3092659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
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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