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湖滨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区确定克先康居示范村特色田园乡村提升工程、闫南村投资水产集团保底分红2个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乡村振兴科联系,电话:0527—80986858。
附件:附件:湖滨新区2024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第二批)
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2024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