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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新区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湖滨新区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大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7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DY【2025】004号

(二)项目名称:湖滨新区食品安全检测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487500.00元,其中分包一预算金额:162500.00元;分包二预算金额:162500.00元;分包三预算金额:162500.00元。

(五)最高限价:487500.00,其中分包一最高限价:162500.00元;分包二最高限价:162500.00元;分包三最高限价:162500.00元。

(六)采购需求:拟对湖滨新区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多种食品检测,本服务项目共750批次,共分为三个分包,具体分包划分及相应内容为如下

分包一:共有250批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162500.00元;

分包二:共有250批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162500.00元;

分包三:共有250批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162500.00元;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分包采购需求部分。

评、定标顺序:依次是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投标人可选投其中任一分包,也可投所有分包,但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分包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分包顺序中标,其余分包参与评审,但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03月05日—20250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9层913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微信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五)联系人:陈李华联系电话:15850928824(微信同号)

(六)本项目共三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031714:3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9层912室。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1216室

联系方式:0527-84837786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9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李华   1585092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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