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宿迁市湖滨新区咔咔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湖滨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及专家评估,拟批准该校办学许可变更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内容:在原有汽车维修工(初级、中级、高级)、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初级、中级、高级)基础上,新增车工(中级、高级)、电工(初级、中级、高级)、广告设计师(初级、中级、高级)、互联网营销师(初级、中级、高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中级、高级)、动画制作员(中级、高级)等6个职业(工种)。
公示期限:即日起7个工作日。
监督渠道:电话:0527-80986821
如对上述变更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宿迁市湖滨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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