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通知,2025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25年7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25年7月5—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5月7日。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于5月8-9日持相关材料至湖滨新区卫生健康医保局206室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工作。
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初级及以上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书提供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资格证书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
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网上学历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码的查询单。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和姓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审核通过的考生于5月30日—6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相关政策要求
1、报考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3、心理治疗(技)专业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有精神科、心理科诊疗科目。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倾斜政策仅限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享受一次。
5、考核报名依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29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湖滨新区 80602618。
湖滨新区卫生健康医保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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