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3年度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本目录已经市政府六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市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目录事项的起草、决策、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2024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 |
市区货运车辆禁行管理措施调整 |
市公安局 |
3 |
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
市医疗保障局 |
4 |
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的实施意见 |
市应急管理局 |
5 |
宿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