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湖滨新区党政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1125/2024-0004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电子政务    其他
发布机构 湖滨新区 公开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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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新区党政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湖滨新区党政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湖滨新区门户网站(http:/hbxq.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滨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802室,邮编:223800,电话:0527-8483788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党政办公室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效,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业务熟练度,及时有效指导相关人员依法依规答复,在湖滨新区政府网站上设置依申请公开线上接收渠道,更好发挥“互联网+政务”作用。同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依申请公开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为申请人提供精确便捷服务。2023年共收到网上申请、信件邮寄等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件20件,按时序办理2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党政办公室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动态更新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制度,同时主动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最新指标,每季度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等情况进行检测,及时下发检测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权威、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水平有待加强。在重点领域公开中的疫情防控、养老服务、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开质量较高,但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仍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仅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形式,解读功能不丰富。

改进情况:2023年,我办不断加大公开工作力度。一是持续围绕重点领域工作强化主动公开。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全面、规范、高效公开。二是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拓展图表图解、视频动画和简明问答等解读方式,时刻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想问题,不断强化与文件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加大简明问答解读比例,确保社会公众“一图读懂”政策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涉及信息处理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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