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消防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1125/2023-00494 分类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湖滨新区 公开日期 2023-11-15
文号 宿政办发〔2023〕48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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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消防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消防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六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消防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破解消防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匹配的问题,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探索形成具有宿迁特点的消防治理格局,实现全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提档升级,基本构建起与宿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综合能力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一)火灾防控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火灾防控责任全面落实落地,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类专兼职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有效配备,基层消防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智慧消防”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火灾防控智能感知触角全面延伸,信息交互渠道畅通高效,应急救援所需信息多元汇聚,数据赋能精准救援、精准防控、精准宣传成效明显提升。

(三)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持续健全。推进消防队站建设,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等多种力量协同发展,逐步完善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建强地震、化工、水域救援等各类专业队伍,强化装备质量提升,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化的应急响应指挥体系。

(五)消防安全总体环境不断改善。通过加强消防监管、建强消防救援力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措施,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消防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夯实消防法治建设基础

1. 完善消防制度体系。开展《宿迁市消防条例》《宿迁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制定,2023年完成立法调研和初稿起草,2024年完成修改完善并推动出台,2025年根据立法进程开展宣传贯彻。2023年完成《宿迁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适时修订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促进各项政策适应队伍建设发展需要。[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

2. 加强消防规划编制。依据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中心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修编,2023年完成调研编制、专家论证,2024年完成成果报批。2024年,各县、全国重点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2025年,其他建制镇完成包含消防安全内容的国土空间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修。[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着力夯基固本,提升队伍攻坚打赢能力

3. 健全现代化指挥体系。推进市、县两级119指挥中心建设,2023年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重点目标作战要素采集等系统建设,实现力量调度精准高效。组建消防无人机分队,2024年完成市、县两级无人机机场建设,2025年形成战斗力。2024年,消防救援与公安、应急等应急联动部门实现信息数据双向共享,构建高效畅通、立体协同的联动调度体系。2025年,全面推进市、县两级数字化指挥中心建设,建立面向各类事故场景下模块化、编成化指挥机制,打造透明化战场,实现可视化指挥。[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和相关企业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 提升灭火救援攻坚能力。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和攻坚力量建设,通过三年时间配齐配强“高低大化”及地震、水域等专业队高精尖装备,提高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2023年,加快省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训练中心功能提档升级,确保综合保障用房投入使用,推进三台山特勤站(化工训练基地)开工建设,在西湖路特勤站建成1套真火模拟训练设施。2024年,争取挂牌国家级地震救援训练中心,常态化承担全国地震救援技术骨干培训任务,建成一支教、训、战结合的地震救援专业队,确保化工训练基地建成投入运行,完成市级训练基地真火烟热训练设施建设。2025年,打造全国一流的地震救援训练中心,达到国家级地震救援专业承训水平,各县建立县级训练基地,具备基地化训练条件。结合消防救援队伍增编,分三年把骆马湖消防救援站水域救援专业队打造成全省一流的专业队伍。[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深化综合监管,提升责任落实水平

5. 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教育、民政、商务、文广旅、卫健等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3年,民政部门组织所有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其他行业部门至少组织10%的行业系统单位开展达标创建;2024年,各行业部门至少组织60%的行业系统单位开展达标创建;2025年,基本完成标准化管理工作。针对新业态新风险新领域,及时明确监管部门,严防失控漏管。贯彻落实《宿迁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着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管全过程闭环。[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6. 优化群防群治网络。通过三年时间,实现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消防行政委托执法工作全面铺开。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培训职责,指导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志愿消防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化综合治理局面。[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7. 增强消防宣传培训实效。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密宣传阵地建设。2023年,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基本建成微型消防体验点,新建政府专职队站同步建设。2024年,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建设不少于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科学普及、普法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大培训、大提升”行动,分批次、分层级开展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消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25年,实现全覆盖并建立定期轮训机制。[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加强精准防控,提升隐患治理效率

8. 聚焦重点场所隐患治理。按照“防住重特大、盯住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市高层建筑、医疗建筑、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以及“三合一”、群租房、沿街商铺等敏感场所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2023年底前,以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等专项工作为抓手,组织对2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兜底式清查,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2024年底前,全面推进隐患整改销号。各乡镇(街道)明确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并落实定期更新制度,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所有“九小场所”全部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实行标识化管理。2025年底前,重点场所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9. 强化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紧盯多业态合用场所、“厂中厂”以及医院、养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施工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高压整治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等行为。严格电气焊作业相关操作证、资格证培训、考核把关。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常态化开展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违规拼装及改装关键性组件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大力推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2023年,各有关单位基本建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2024年,老旧小区、集中住宿区等区域基本建成满足电动自行车配比的充电点位。2025年,所有电梯基本实现加装智能识别阻车系统,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人车同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0. 提高智慧消防监管水平。2023年,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下,整合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搭建“智慧消防”监管平台。2023年起,逐年在“三合一”、群租房等场所安装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独立感烟报警探测器不少于4000只、简易喷淋不少于400套。2024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单位安装消防设施监测模块。2025年,所有高层住宅小区及其他具有火灾风险的场所安装消防设施监测模块,完成所有监测模块在“智慧消防”监管平台的信号接入,同时做到“随建随接”,提升智能消防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五)强化基础建设,提升综合保障实效

11. 加强车辆装备配备。统筹“十四五”期间新建队站车辆装备建设,做好新投勤队站装备的达标配备和现有各类装备的升级更新,推动装备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2023-2025年完成33辆消防车配备,其中2023年度采购17辆、2024年度采购8辆、2025年度采购8辆。同时,分三年配齐配强水域、地震救援器材及指战员个人防护装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2. 强化基层队站建设。紧盯省、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内容,按照“建强中心站、建密小型站”的建设思路,优化站点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消防队站建设。2023年完成7个新建队站和1个扩建消防站投勤、2024年完成4个新建队站投勤、2025年完成4个新建队站投勤。消除中心城区古黄河与京杭大运河之间灭火救援空白点,2025年建成1个执勤消防站。[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计划》的重要性、必要性,统筹配套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责任落实,狠抓组织推进,将《计划》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计划》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分解年度建设任务,量化指标、明确责任,市级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各县区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保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督,确保建设效果到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将《计划》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地要定期对《计划》落实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按年度组织验收,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消防建设项目责任清单

附件

消防建设项目责任清单

项目

编号

项目

名称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1

建设现代化指挥体系

2023年,市级完成2套语音、2套图像自组网、1套综合定位装置、指挥视频调度MCU服务器、图形工作站等装备采购;各县区消防救援站完成综合定位装置、通信导向绳、首车智能指挥终端配备,各大队完成华平会议终端采购。

2024年,市级完成无人机机场、侦查机器人、5G卫星便携箱、轻型卫星便携站、AVCON 嵌入式流媒体分发服务器、骨传导耳机(20个)等装备采购;各县区更新配备电台、骨传导耳机、单兵、布控球、无人机、图形工作站、运动相机等通信装备。

2025年,市级完成防水无人机、无人机机载基站、侦察机器人、便携式车载台、便携式中继台、图像传输布控球(2套)、图像传输单兵(2套)、AVCON 嵌入式国标下联网关服务器、超轻型卫星便携站、骨传导耳机(20个);各县区完成卫星便携站、宽带自组网、窄带自组网等关键通信装备采购。

有序推进全市办公终端安全替代,开展自建业务应用安全适配,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分三年逐步完成办公电脑国产化替代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和相关企业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

信息交互共享

深入推进灭火救援初战、联战两项改革工作,利用3年时间逐步进行系统功能拓展,对灭火救援各平台系统进行端口之间深度链接,积极拓展物联网等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实时汇聚防火、灭火,应急联动数据信息,实现信息直达、一体应急、数据共享,丰富调派模式,提升初战能力。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

基层队站建设

对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消防站点建设任务,结合实际需求,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序时推进建设。2023-2025年完成16个新建队站投勤。

其中2023年完成沭阳刘集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泗阳爱园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泗洪双沟镇专职消防救援站、宿豫三台山特勤站、宿城屠园专职消防救援站、湖滨皂河专职消防救援站、洋河仓集郑楼专职消防救援站、苏宿园区站二期项目。

2024年完成沭阳韩山专职消防救援站、宿豫高新区消防救援站、宿城开发区专职消防救援站、经开区黄河街道专职消防救援站。

2025年完成沭阳胡集专职消防救援站、泗洪界集专职消防救援站、宿豫来龙专职消防救援站、宿城矿山路专职消防救援站。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

车辆装备建设

根据消防队站建设进度,同步配齐所需车辆装备器材;及时淘汰更新现有装备器材,确保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气候”条件下的遂行任务需要。  

2023-2025年完成33辆消防车配备,其中2023年度采购17辆:市本级1辆重型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套2车远程供水泵组;泗洪1套2车远程供水泵组;泗阳1辆中型泡沫消防车;湖滨1辆中型泡沫消防车;宿城1辆中型泡沫消防车;苏宿1辆通讯指挥车、1辆宣传车;宿豫2辆18-21米高喷车、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中型泡沫消防车、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1辆救援运输车;沭阳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

2024年度采购8辆:宿豫3辆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70米以上高喷车;泗洪1辆中型泡沫消防车;宿城1辆中型水罐消防车;苏宿1辆高喷消防车;沭阳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

2025年度采购8辆:市本级1辆装备抢修车;泗洪1辆中型泡沫消防车;湖滨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宿城1辆中型水罐消防车;苏宿1辆中型泡沫消防车;宿豫1辆重型水罐消防车;泗阳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沭阳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

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5

训练基地和专业队建设

推进省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训练中心(洋河)功能提档升级;进一步建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大跨度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地下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及地震救援、水域救援等专业队,配齐专业救援器材,提高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6

政府专职队伍建设

合理确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员额,及时开展队员征召、岗前培训,确保新建站点第一时间形成有效战斗力。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政策,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7

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2023年底前,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下,整合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搭建“智慧消防”监管平台。2023年起,逐年在“三合一”、群租房等场所安装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独立感烟报警探测器不少于4000只、简易喷淋不少于400套。2024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单位安装消防设施监测模块。2025年底前,所有高层住宅小区及其他具有火灾风险的场所安装消防设施监测模块,完成所有监测模块在“智慧消防”监管平台的信号接入,全市20000台住宅电梯加装智能识别阻车系统。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8

重点场所隐患治理

组织对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院、养老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人防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白酒酿造、儿童福利院、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业态多功能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在内的2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兜底式清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通过严格物理分隔、加装技防设施、配备逃生设施、强化用电管理以及劝导搬离的工作举措,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基本消除。

具体分工见《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宿政传发〔2023〕36号)。

督促“九小场所”全部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实行标识化管理。

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9

重点环节风险管控

严格电气焊作业相关操作证、资格证培训、考核把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常态化开展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违规拼装及改装关键性组件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大力推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资规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推动所有电梯加装智能识别阻车系统,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人车同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