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均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机关可以结合职责和本地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相关规定,区管委会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度湖滨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政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目录》共涉及2024年度湖滨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分别是区建设局局承办的《湖滨新区2025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和区经发局承办的《湖滨新区2025年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
四、工作目标
规范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五、解决问题
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有利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统筹和前期调研等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