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滨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骆马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一是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进。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强化“个转企”综合扶持,出台《湖滨新区推进实施“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在全区内保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名称字号不变的“个转企”营业执照办理“零的突破”。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应用,新增上线灵活就业、开便利店、开旅馆、尊老金申报等“一件事”新模块,全年“一件事”集成系统形成案例数1128件。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效能,增设“审管联动”功能模块,全年全区上线监管部门9家,认领监管事项93项,各监管部门汇聚监管行为数量1324条,事项覆盖率80.65%。固化“联网+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协同”改革,全年固化协同事项数73项,协同事项占比30.71%,总办件量2673件,实现业务沟通“双推送双回路”,审批服务“零梗阻”。二是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提升。持续优化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升级“一对一指导、手把手帮办、肩并肩服务”的“无柜台”代办帮办模式。实现镇、村两级政务服务场所和小区便民服务微站全覆盖,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落实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树立“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理念,对存在违法风险隐患企业进行约谈,推进柔性执法制度化。深入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采取“万所联万会”方式,组建助企纾困法律服务团,对软件园和乡村中小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精准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对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经营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帮助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
(二)依法行政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招商引资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协议等纳入合法性审查,确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全年共办理合法性审查108件。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持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全年共受理12345及数字化城管工单24858件,处理政府网站咨询投诉73件,派遣事项按时签收率100%,按时办结率99.76%,满意率96.81%,案件督办整改率10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按时办结答复20件。三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区、镇街二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重大疑难事项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把关作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并提供法律意见,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行为实施前风险研判20余次,审核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议题6件,审核各类政府合同75件。
(三)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高。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证件的信息化和动态化管理。规范组织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9次。二是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联合市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和省渔政监督执法等部门,大力开展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涉湖部门执法监管优势,实现对涉渔“三无”船舶的全链条打击,全力实现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清零目标,牢牢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底线。三是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加强问题违法违纪线索排查,联合交警部门对辖区国省干线、市政路网、农村公路沿线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巡查80次,重点排查交叉路口、桥梁管涵、急弯陡坡、临水临边、视距不良等事故易发路段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对不合理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整改,扶正倒伏标志460块,清除不合理标线3500平方米,维修人行信号灯50余次、机动车信号灯120余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通行安全。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省、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年开展行政指导15户,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3户、违法行为减轻处罚23户。
(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日益完善。一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成区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4个职能部门进驻中心,强化协调联动,细化“三调”对接机制,实现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调处、全链条解决。全年受理各类诉求314件,办结297件,办结率94.6%,其中办结案件中成功调解164件,调解成功率55.2%。坚持“真情、明理、依法、下访”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建立溯源分析、专班推进等六项机制,排查梳理并化解为民办实事重点信访积案32件。二是突出多元联动化解。深化诉调、访调、公调联动机制,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实现全覆盖,联合骆马湖法治基地设立驻庭调解工作室。加强调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派驻派出所公调对接专职调解员9名,访调对接专职调解员5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化解和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实现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全年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027件。三是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坚持涉诉行政争议“四化”化解机制,加强府院联动,不断优化行政争议处置机制,规范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败诉问责等机制。开展全区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全区行政败诉案件量、败诉率较上年实现了“双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100%。
(五)法治社会保障持续增强。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为契机,围绕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体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民生、精准发力,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在内的十余部法律法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宪法宣传活动,引导党员群众参加“中国普法”民法典有奖竞答、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网上学法活动,全区党员参加网上考法5259人,党员参与率79.2%,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普遍增强。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全面增强。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三年大灶”成果,健全安全监管专业化、精准化、信息化“三化”管理机制,持续深化燃气、旅游、交通、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系统性提升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区全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100%目标。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司法所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资源整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社会生活各领域渗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广覆盖民生实事项目,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推动实现援法议事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全年共完成法律顾问走访服务531人次,提供非诉讼服务62次,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次,开展法治讲座106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总体规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全面精准有效推进。把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量化到岗、责任到人,以考评结果运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2023年以来,先后召开了政法和信访稳定工作会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部署会、依法行政推进会和行政应诉专题会办会等系列会议,将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八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示范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法培训纳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2023年,区党工委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区党工委为纪念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赠书送法”仪式。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学法考试2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湖滨新区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均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方面仍有差距。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现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有待进一步评估调整,赋权事项的法律依据与现行法律不能完全贴合,动态评估调整不及时。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学法制度,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文化思想的宣传贯彻,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引推动作用,全面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检查力度,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一体化格局。
(二)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湖滨新实践,健全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持续推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决策,充分参与各类涉法事务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三)聚焦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努力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管委会职能体系。紧盯法治建设配套机制不够完善、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突出短板,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持续打造诚信政府,持续开展政务失信问题清理,实现动态清零。健全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聚焦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源头防控,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府院联动、诉调对接,落实败诉预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败诉率、负责人出庭率、诉讼调撤率四项指标“两控一稳一升”。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抓好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严格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广覆盖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法治小区”建设,积极在网格员队伍中培育“法律明白人”和调解员。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