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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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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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112号提案的答复


刘学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和美骆马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区在收到您的提案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商会,组织专题调研,并会同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加快推进和美骆马湖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3条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1. 排除安全隐患。为加强骆马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依法规范管理各类船舶,保障船舶、人员安全,市政府组织制定了《宿迁市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宿迁市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实施办法》《宿迁市湖滨新区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和农用自备船集中停放管理办法》《骆马湖宿迁水域船舶部门常态执法与属地长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自202312月起,由属地政府主导、执法部门配合,在骆马湖宿迁辖区水域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并组建了宿迁市骆马湖水域三无船舶整治工作专班。专项整治以来,已组织开展湖区、岸线联合整治行动36次,出动执法人员1138人次、车辆224辆次、船艇269艘次,整治期间共处置各类三无船舶986艘,其中护坡船406艘、漂浮船470艘、沉船110艘。强化对农用自备船的有序管理,加强对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行为的管控和宣传教育,自行选定3处农用自备船临时集中停靠点。针对非法垂钓问题,集中组织拆解湖中垂钓平台,让非法垂钓者无处落脚;对骆马湖西岸5处重点区域安装隔离柱,落实硬隔离措施,有效阻止车载船舶入湖;联合各部门集中执法,说服驱离垂钓人员,并查处三无船舶57艘、无证驾驶机动船舶13人、查扣钓具90余副。

2. 改善湖区环境。在立法方面,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实施《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和《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明晰两地各个部门关于骆马湖水环境保护职责,同时明确宿迁和徐州开展跨行政区域立法协作,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强化水生态修复措施,加大水环境监管力度,逐项明晰法律责任。在监测方面,在入骆马湖口设置中运河来水、老沂河来水、沂河来水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在湖区设置骆马湖乡、三场两个国家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在宿城水源地、嶂山水源地同样设置自动监测站点,每4小时监测一次断面水质情况,全年可形成1350014.2万个指标的水质监测数据,全面保障湖泊水质监管。其中,骆马湖乡、三场国控站点设置有藻密度、叶绿素等湖泊蓝藻水华指征因子监测。在垃圾清理方面,制定《骆马湖岸线集中整治巡查工作方案》,严管、严查、严处车辆违法停放影响交通、利用汽车牵引装置拖拽船艇入湖垂钓、向垂钓人员出租船艇、提供餐食污染岸线和水体,以及违法停车破坏绿化等行为;同时在沿湖设置多块宣传标识,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有序观景,自觉保护骆马湖生态环境,组织城管局、旅游集团、属地等单位清理湖面、沿岸垃圾,维护良好的湖区环境。

3. 加强治安管理。针对渔民水产品被盗情况,公安部门开展综合研判分析,被盗水面均未安装监控。针对该情况,公安部门加大基础摸排,并综合采用白天巡逻、夜间蹲守、岸上排查等方式,加大湖区治安管控力度,全力压缩盗窃渔民水产品的犯罪空间。同时,积极对渔民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加装湖区专用监控设备,形成公安巡防+渔民自防的多维联动治安管控机制,提升对潜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感知度。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与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努力,巩固现有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整治成效,加快推进湖畅、水清、鱼多、景美的和美骆马湖建设,在蓝天碧水间描绘出一幅绿富同兴的骆马湖和谐共生图

                      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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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人:赵  

联系电话:18936995978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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