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1~3季度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十七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饮料、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糕点、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样品共计645批次,其中合格631批次,不合格14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附件:1.合格_1-3季度
宿迁市湖滨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