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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乐苑临时围墙项目招标公告

山水乐苑临时围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24340001001

江苏越仁建设有限公司山水乐苑临时围墙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山水乐苑临时围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

1.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0万元

1.3     期:4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保修期满(保修期两年)且履行复验合格手续后付清(不计利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山水乐苑临时围墙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1.7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捌拾捌万壹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贰分(¥: 881539.52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1Q1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0%。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9分,每低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评委评审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709:002024102317:30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https://www.etrading.cn/hubinlist.html),在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280095-5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10280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https://www.etrading.cn/hubinlist.html)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越仁建设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

联系人:张轩

话:177681703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凯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17层(院内北侧东单元)

联系人:陆娇娇             

联系电话:15250771413

固定电话:0527-811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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